各班级: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1、名额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班级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国家奖学金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兼顾各专业分布进行分配.(名额划拨见附件)。
2、请各班于9月28日下午5:00之前组织本班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在学工网《通知》下载《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填写并提交至学院办公室(榆中校区17号楼513或本部观云楼1418)。
3、辅导员于9月30日之前按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30日之前按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并于10月1日至9日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至学生处审核,组织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4、参评学生在提交申请的同时,须将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具体要求见学工网“资料下载”)于10月5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shyzhang2016@lzu.edu.cn邮箱,未按时发送材料者不予审批。
5、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互不兼得,但潘家铮水电奖学金不影响学校类奖学金的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以内,且必须为2017-2018学年经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材料报送和其他要求请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名额分配附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分配名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