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学校《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本科生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班级 |
名额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2021级、2022级)、地理科学1班(2023级) |
5 |
地理信息科学(2021级、2022级)、地理科学2班(2023级) |
4 |
人文地理学与城乡规划(2021级、2022级)、地理科学3班(2023级) |
4 |
环境科学(2021级、2022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1班(2023级) |
4 |
环境工程(2021级、2022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班(2023级) |
4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2021级、2022级),水利类(2023级) |
4 |
合计 |
25 |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6.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院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含50%)以内,且为2023-2024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春、秋季学期)。
7.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申请材料提交
9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1966465142@qq.com,邮件以“国励+年级+专业+姓名”方式命名,同时,加入qq群720147868。材料包括:
1.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申请表(附件1);
2.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扫描件);
3.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附件2)。
四、评选流程
奖助评定小组按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同时综合考虑日常表现,评选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每个班不少于1个名额,不多于2个名额。
五、评奖联系人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931-5292403
QQ群:720147868
附件1-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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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