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团学组织:
依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团委发〔2019〕14号)以及《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为了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经过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
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
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优条件
详见《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附件1)。
三、评选名额
1.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3个,需申报;
2.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参评,需申报;
3.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从“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中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需申报;
4.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从“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中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需申报;
5.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24名,名额分配详见《云顶集团yd222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2);
6.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56名,名额分配详见《云顶集团yd222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2)。
四、评选办法
详见《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附件3)。
五、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者团组织负责人按类别填写《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4)并撰写主要事迹材料(参照附件6)。
学院团委根据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根据申报材料以及日常表现综合考虑进行评选。
六、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将评优表彰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结合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
2.要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本支部、组织的推选工作,对拟推荐个人进行深入了解和审核推荐。
3.请于4月6日18:00前报送申报材料,本科生发送至邮箱:zhongq2021@lzu.edu.cn,研究生发送至邮箱:2548118258@qq.com。要求如下:
(1)《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由其他单位、校团委各中心、直属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推荐的人员需在汇总表中备注栏注明“推荐组织”情况。
(2)《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含主要事迹材料)电子版,其中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还需提交相关表彰奖励支撑材料。
云顶集团yd222团委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