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2023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度本科生评优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22级同学均在原班级参评。转专业学生参加原班级的评优评定。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四)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和行为,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出早操,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在评定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各类荣誉称号的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二)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三、评优类型、要求及名额分配
(一)学生标兵
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经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可获得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申请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无挂科情况,上一学年体测成绩合格(免测)。各班级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地资 地理一 |
地信 地理二 |
人文 地理三 |
环科 环一 |
环工 环二 |
水文 |
2020 |
2 |
2 |
3 |
2 |
2 |
3 |
2021 |
3 |
3 |
3 |
3 |
3 |
3 |
2022 |
4 |
4 |
3 |
3 |
3 |
3 |
(二)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名额不限。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1.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体测合格;
2.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成绩者。
(三)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宿舍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起到突出作用的学生干部,经审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获奖人数占本学院参评学生数的4.5%。
2.每个班级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班级根据申请人各方面表现进行民主评选。
3.学院团委和学生会共5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由相应的学院组织根据申请人各方面表现开展评选。
3.在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由相应的校级组织开展评选,不占学院名额。
四、时间安排
1.11月24日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向班级、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相应校级组织,提出申请,并按各组织部门的要求提交材料。
2.11月26日前,班级、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等各级组织进行评选,将结果报送至学院。
3.11月30日前,学院审核、公示,公示名单中的同学在学工系统中提交申请。
五、材料提交
电子材料《2023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至邮箱:13082191329@163.com。
附件:
2023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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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